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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光兴总裁进行20多年探索、4个阶段实践,选择用制度管理企业,实行重奖重罚和先批后行,确保不折不扣地执行厂法厂规,确保“椰树”长盛不衰打造百年
传承经验堵住谋私 实行厂法先批后行
 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05-15 作者:辛思 【字体:

为了防止经验流失、错误再犯,堵住谋私,保证企业健康、持续、长远发展,实现“百年椰树”的长远目标,必须把“椰树”创始人自1986年改革以来积累的成功经验传承下去。

为了把成功经验传承下去,王光兴总裁进行了20多年4个阶段的艰苦探索和实践。

第一阶段是上课讲授。他亲自编写教材,亲自讲课,传授企业改革管理的成功经验。起先是利用周末的时间上课,但是收效甚微。他讲课时注意观察,发现来上课的管理骨干绝大多数不带记录本,带来的也只当摆设放在桌面没打开。几乎所有人都是一副不在乎的神情。后来改为周一上课,来上课的绝大多数管理骨干们依然“人来了,心没来,不动脑子不动笔”。

第二阶段是立法传承。王光兴总裁总结经验教训,改变思路,于2009年做出立法传承的战略决策。集团成立法规处(现立法传承处)专门负责,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行动,把成功经验总结提炼,升华为规章制度。经过10年努力,制定了260多部厂法厂规,每一部都明确规定奖罚,明确规定执行人和监督执行人,严肃查处违规行为,但是很快就有人好了伤疤忘了痛,忘记了教训,忘记了法规的规定。

第三阶段是典型警示。王光兴总裁思考促使厂法厂规落地生根、见行见效的办法,决定实行典型警示,因为典型警示具有比一般教育更具说服力和震撼力,更能深思和反省。集团着力抓违规的典型,开展警示教育。集团于2013年6月7日颁布关于选择购买设备的“三个三”法规。没过几天,火山岩公司违反这部法规,再次与技术不成熟的的设备生产厂家签订了购买合同,这明显是有法不依,而集团相关领导和监督部门也不依规办事,盲目签名,使我们的工厂变成设备生产厂家的试验场。集团做出决定,对集团相关领导、监督部门和生产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重罚,其中负重要责任的集团总经理赵波、集团第一常务副总经理王英姿各被罚2.4万元,负主要责任的火山岩公司总经理孙文策、企管一处副处长陈少敏各被罚3.6万元,负重要责任的集团立法传承监事会监事长曾礼德、集团设备副总经理马华荣各被罚2.4万元。集团把这件事当作典型教材,将处罚通报张贴在第一会议室正面墙上,连续张贴了5年。意在警钟长鸣,让大家观看受教育,但绝大多数人却视若无睹,致使厂法厂规仍然执行不下去。

第四阶段是厂法先批后行。为什么厂法厂规执行不下去?为什么反复出现有法不依的“人治”现象?王光兴总裁深入调查研究后指出,厂法厂规执行不下去,主要是两个原因:一是有人想怎么做就怎么做,随心所欲,任性而为;二是有人想绕过厂法厂规办事,以便谋私。这种状况若不改变,厂法厂规就执行不下去,成功经验传承下去。解决问题的途径就是厂法厂规的监督执行实行专人专管、严格卡关。他深思熟虑之后做出了成立厂法先批后行处的决策,并亲自主持制定了《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厂法先批后行处,下设三个科,职责是“四先批、两负责、一敢抓”,重罚“人治”推行法治,实行两年一届凭“罚款额、获奖额和被罚款额”三项硬指标考核排名升官致富的暂行规定》。

厂法先批后行处权大责重,向外单位付款要先批符合厂法才能支付,使用原辅材料要先批符合厂法才能投产,即将出厂的产品要先批符合厂法才能出厂,集团科室试用副科长(含)以上人员和子(分)公司正副总经理的用人任职要先批符合厂法才能聘任。报批的项目必须附上所依据的法规名称及具体条款,确认符合厂法厂规才获准通过;确认不符合厂法厂规或存在未附、漏附、错附法规名称或具体条款的,不但予以退回,而且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及相关责任人按法规进行处罚。处罚“人治”行为,得到重奖激励:处罚一名科员,奖励2万元;处罚一名科级人员,奖励4万元;处罚一名处级人员,奖励6万元;处罚一名集团级领导,奖励8万元。数月后,王光兴总裁进行总结,做出加倍奖励的决定:处罚一名科员的奖励从2万元增至4万元;处罚一名科级人员的奖励从4万元增至8万元;处罚一名处级人员的奖励从6万元增至12万元;处罚一名集团级领导的奖励从8万元增至16万元。

厂法先批后行处认真履职,严格执法,从2023年7月1日正式运作至2024年3月31日共计审批文件13425份,处罚139人次,罚款800万元。其中葛芸(一科)审批营销类文件2326处罚53人次处罚获奖236万元;高者苗(二科)审批质量类文件6764处罚34人次处罚获奖260万元;孙莹(三科审批章程、设备类文件4325,处罚52人次,处罚获奖304万元

决策正确,落地生威。实行厂法先批后行,取得了“两堵两促”的成效:“两堵”是堵住谋私,堵住“人治”;“两促”是促使各部门各单位自觉按法规办事,促使监督机构大胆执法。

艰难困苦,玉汝于成。“椰树”走用制度管理企业之路,20多年跋山涉水,终于走进了柳暗花明的佳境。
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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